|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简介
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于2004年12月。承担全校公共教育专业课及本院专业课的教学任务,同时开展教育科学、心理科学、教育技术的研究、开发及社会化服务工作。
学院下设教育系、教育技术系、公共课教研部、教育科学研究所、应用心理学研究所、普通话测试站、培训部等教学、科研、社会化服务机构。
学院现有教职工59人,专任教师 48人,教授1人,副教授 30人,讲师13人。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近50%。
“课程与教学论”是学校资助建设学科,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学科教学论是本院有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学科。
目前,学院设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四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800人。
学院拥有微机室、微格训练室、多媒体教室、心理训练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琴房、音乐教室、画室、泥塑室、生物标本室等教学实验设施。在鞍山地区签有协议的实践基地19个,在五所学校设立了研究实践基地。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贯彻“立足鞍山、面向辽宁、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进步、主动配合并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的办学指导思想。确定“面向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的办学思路,秉承“博雅兼上、知行合一”之校训,努力把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成为:鞍山及周边地区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教育研究基地;现代教育技术人才培养及教育技术开发中心;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及心理科学研究及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教师教育及高等教育研究和教育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 系 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412-2960095
邮政编码:114007
教育技术学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在教育部门从事现代教育媒体和教学系统设计、开发、运用和管理的专门人才,或在信息技术领域、宣传教育部门、各种新闻单位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电视节目制作及摄、录、编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能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科学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
主要课程:主要开设了教育技术学导论、高等数学、摄影技术、模拟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教育传播学、程序设计语言(VB)、微机原理、教学系统设计、网络技术基础、计算机辅助教育、电视教材编导与制作、多媒体技术、远距离教育、光学媒体教学、电声技术、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课程。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就业方向:现代教育媒体和教学系统设计、开发、运用和系统管理的专门人才,或在信息技术领域、宣传教育部门、各种新闻单位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电视节目制作及摄、录、编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才
学制与授予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小学教育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小学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具有先进科学的教育理念,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和管理能力,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专门人才。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具有比较宽厚、扎实的基础知识,具有比较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及教师职业基本技能,具有基本的小学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管理能力。能承担小学语文、数学课程的教学及研究工作,并能根据小学的需要承担其它课程的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开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及教育规律的各种活动;胜任班主任工作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了教育与心理、文学与社会科学、数学与自然科学、美术与音乐等不同类型的课程,开设了多种多样、不同功能的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需要和适应宽领域就业的需要。本专业高度重视教育实践环节,强化学生的从职技能培养,历届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
招生对象:中等师范学生和高中毕业生
就业方向:小学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专门人才。
学制与授予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广泛兴趣和个性特长,掌握学前(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先进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科研管理能力,能在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及科研和管理的专门人才。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具有比较宽厚、扎实的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及幼儿教育工作者的职业基本技能,具有基本的幼儿教育研究能力和幼儿园教育管理能力。能承担幼儿的保育教育工作,开展各种幼儿教育活动。
主要课程:设置了教育心理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文学艺术类等不同门类的课程。根据学前教育专业特点设置了幼儿园活动与指导和学前教育管理等主干课程,以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的需要和适应宽领域就业的需要。
招生对象: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
就业方向:在学前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及科研和管理的专门人才
学制与授予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应用心理学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应用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专任教师,或面向社会,独立开展心理咨询、指导、服务的专业人才。
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掌握心理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掌握心理学科研方法,掌握心理咨询基本理论、心理咨询实用技术。具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能力与咨询能力,具有心理评估与诊断、心理咨询、心理训练等专业技能。
主要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诊断学、心理咨询学、健康心理学等课程。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就业方向:在中小学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专任教师,或面向社会,独立开展心理咨询、指导、服务的专业人才。 学制与授予学位:本专业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